113-1 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2024/9/16(一)17:00止
申請資格:
一、 碩士班:一至三年級碩士班僑生。(自碩一第2學期起至碩三第2學期止,共5學期。)
二、 博士班:一至四年級博士班僑生。(自博一第2學期起至博四第2學期止,共7學期。)
三、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至少修習 7 學分以上,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,且在校未受小過以上之懲處。
四、 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。
申請期間:
每學期初由國際事務處向各系所院公告受理申請,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,檢附下列文件,向各系所院提出申請:
一、申請表含居留證影本、護照影本
二、在學證明正本1份
三、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
四、歷年成績排名表正本1份
五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。
獎學金金額:每名每月不低於新台幣壹萬元整,按月造冊核發,共核發6個月 。
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須知
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