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送學生出國交換研修計畫,即日起開始收件,一年只徵選一次,請儘早準備!
若需要參考學長姊申請資料範例,請至系辦找雅蕙助教借閱。
全校甄選流程、姊妹校詳情請見「國際事務處」網站:https://oia.tnua.edu.tw/
國際處【113學年度本校赴外交換生說明會】
時間:2023年12月15日 (五) 中午12:30-13:30
地點:研究大樓2樓R211會議室
報名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mp9Qd4tCwunCykqr9
報名於12/13(三)下午5:00截止。因場地大小有限,因此人數上限為65人。若無報名到的學生,可另外與國際處承辦人李佩儒約時間。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院2024/25年赴外交換學生徵選公告
公告時間:2023年12月1日
交換期間:113學年度第1學期(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)或
113學年度第2學期(2025年2月至6月),須視姊妹校規定。
甄選對象:美術學院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),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(含大二);碩、博士班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學生。
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2024年2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:00。(2月8日至2月14日春節期間暫停收件)。
※請提早準備,以免資料錯漏來不及補件。
甄選方式:繳交以下申請資料紙本1份與PDF電子檔1份,進行書面審查。
申請資料:
(1)赴外交換學生申請表(國際事務處網站下載)
※若報名學校有其規定之表格,必須各交1份;若姊妹校使用線上申請系統,將於校內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後,另行通知學生填寫,學生請勿擅自於校內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前自行填鍵
(2)中、英文個人履歷表(格式自訂,英文可改為當地語言版本)
(3)中、英文歷年成績單各1份(行政大樓投幣列印)
(4)美術學院-申請國際交換學生說明函暨家長同意書(美術學院網站公告下載)
(5)身分證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(6)中、英文出國研習計畫書(格式自訂,英文可改為當地語言版本)
(7)美術學院-赴外交換學分修習規劃書(美術學院網站公告下載)
(8)有效期限內之語言測驗成績證明(如TOEIC、TOFEL、IELTS或其他符合姊妹校學校要求之語文測驗,不受理准考證)若姊妹校無要求,仍須提供英語文或當地語言測驗成績以供校內審查。
※申請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姊妹校、且該姊妹校無要求者,得免附本項。
(9)推薦函(須為英文或該地語言並彌封。數量視姊妹校規定,若無要求則免附)
(10)作品集(格式自訂,盡量以英文或當地語言編製)
(11)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獲獎、獲補助、資格證、專業研習等證明,若無免附)
(12)交換學校要求之資料(見本校國際事務處網站「合作學校」專區)
注意事項:
(1)同一申請人限提交1所姊妹校之申請資料,請申請人於繳送資料前自行擇定。
(2)申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或裝入資料夾成紙本1份,禁止散頁。並將所有申請資料掃描檔及電子檔(第4、5、9項除外)依序合併成PDF檔1份暫存於USB 隨身碟至系辦公室繳件。
(3)「交換學校要求之資料」若含第1至11項者,不需重複提交。
(4)各學校每年申請要求或有更動,若有更動需補件,將於校內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後,盡速通知學生補件,請學生務必配合於期限間繳交,以免耽誤送件時程。
(5)學院審查後,還需經過本校國際事務處、教育部、國際姊妹校等單位依序審查,請耐心靜候審查結果與公告,請勿先洽訂機票與住宿。
(6)申請於第2學期交換者,需等待國際姊妹校審查期程(期程約一年)。
(7)本公告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國際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辦法及修業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美術學院聯絡人:邱雅蕙,電話02-28961000轉3120,電郵master15finearts@gmail.com
國際事務處聯絡人:李佩儒,電話02-28961000轉2602,電郵vickie@iec.tnua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