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 美術學院國內交換學生甄選公告

選送學生國內交換研修計畫,即日起開始收件,一年只徵選一次,請儘早準備!

全校甄選流程請見「研究發展處」網站:https://rd.tnua.edu.tw/download/exchange

 
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院 114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徵選公告

本校目前與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簽訂有國內學生交換合作協議,每學年可各推薦10名學生交換學習。

交換期間:114學年度第1學期(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)或114學年度第2學期(2026年2月至6月),須視合作學校規定。

合作學校: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。

甄選對象:美術學院在籍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學生),修業一學年以上,始得申請進行一學期或一學年交換學習。

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:00。(1月25日至2月2日春節期間暫停收件)。※請提早準備,以免資料錯漏來不及補件。

甄選方式:線上填表並繳交以下申請資料紙本1份PDF電子檔1份,進行書面審查。

填表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npxGQS1aigLgBSpN8

申請資料:

(1)校內甄選申請表研究發展處網站下載

(2)基本資料表研究發展處網站下載

(3)家長/監護人同意書研究發展處網站下載

(4)中文歷年成績單(行政大樓投幣列印)

(5)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
(6)至國內大學交換之研習計畫書(格式自訂)

(7)美術學院-赴外交換學分修習規劃書DOC下載ODT下載

(8)教授推薦函一封

(9)作品集(格式自訂,含作品或研究寫作)

(10)其他合作學校要求之資料(見本校研究發展處網站或洽該處聯絡人,若無免附)

(11)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獲獎、獲補助、資格證、專業研習等證明,若無免附)

注意事項:

(1)同一申請人限提交1所合作學校之申請資料,請申請人於繳送資料前自行擇定。

(2)申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或裝入資料夾成紙本1份,禁止散頁。並將所有申請資料掃描檔及電子檔(第3、5、8項除外)依序合併成PDF檔1份暫存於USB 隨身碟至系辦公室繳件。

(3)「其他合作學校要求之資料」若含第1至11項者,不需重複提交。

(4)各學校每年申請要求或有更動,若有更動需補件,將於校內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後,盡速通知學生補件,請學生務必配合於期限間繳交,以免耽誤送件時程。

(5)學院審查後,還需經過本校研究發展處、合作學校等單位依序審查,請耐心靜候審查結果與公告。

(6)本公告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與國內大學辦理交換學生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美術學院聯絡人:邱雅蕙,電話02-28961000轉3120,電郵master15finearts@gmail.com

研究發展處聯絡人:許書惠,電話02-28961000轉1412,電郵shuhui@rd.tnua.edu.tw